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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您访问中国招生联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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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专业代码: |
030501 | ||
| 专业名称: |
治安学 | ||
| 业务培养目标: |
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为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,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、法规,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在公安、边防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、出入境管理、道路交通管理、安全保卫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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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业务培养要求: |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、行政法学、行政管理学、安全防范技术、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有管理社会治安,预防处置治安案件、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,指导和监督企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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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知识和能力结构: |
1.掌握治安学、行政法学、行政管理学、安全防范技术学、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 2.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; 3.具有管理大、中城市社会治安、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; 4.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 5.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; 6.掌握通讯、驾驶、射击、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,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; 7.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教学、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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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专业实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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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相近专业: |
侦查学、行政管理 | ||
| 授予学位: |
法学学士 | ||
| 学科性质: |
理工 | ||
| 门类: |
法学 | ||
| 主干学科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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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课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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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: |
包括调查、见习和实习等。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,毕业实习10周。 | ||
| 分布院校: |
【北京市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【河北省】石家庄铁道学院 【黑龙江省】黑龙江大学 【上海市】华东政法学院 【湖北省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【广东省】广东商学院 【重庆市】西南政法大学 【陕西省】西北政法学院 【甘肃省】甘肃政法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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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就业前景: |
主要到公安、边防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、出入境管理、道路交通管理、安全保卫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的工作。 | ||
| 修业年限: |
四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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