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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二○○八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各市州、县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:
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,确定二○○八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科类、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:
文史类
1.重点本科(第一批)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5分。
2.普通本科(第二批)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7分。
3.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(第三批)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3分。
理工农医类
1. 重点本科(第一批)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9分。
2. 普通本科(第二批)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93分。
3. 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(第三批)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10分。
文科体育类
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4分。
理科体育类
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30分。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为310分。
艺术类
教育部批准的36所本科艺术类院校,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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