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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者从3月22日召开的200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,今年我省将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,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今年高考招生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,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,保证考试招生工作公正、公平进行。 在招生中,将完善“六公开”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,实行招生政策公开,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,招生计划公开,录取信息公开,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,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;做到报名、考试、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。同时要建立方便、及时、免费的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公布与查询机制。
严格执行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》,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,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;对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责任的,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的责任;对瞒案不报、压案不查的,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,还要追究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。同时,我省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,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诈骗活动;加大对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工作的力度,严把报名关、考风考纪、录取过程和新生入学的四个关口;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工作力度,严密防范并严厉打击有有组织、有预谋的“团伙舞弊”、雇人替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。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参与非法招生中介活动、扰乱招生秩序的有关人员,将严厉查处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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