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,或经教育部承认的国外专科以上之学校营养、
保健营养、食品营养、食品营养系的营养组等科、系、组毕业,并经
实习期满成绩及格,领有毕业证书者。
2. 公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专科以上学校相当
科、系、组毕业,领有毕业证书,曾修习生理学、营养学及实
验 .. 等学科至少 7 科,合计 20 学分以上,每科目至多采计 3 学分,
并有与前款相同的实习期满成绩及格,有证明文件者。
(即原家政、生活应用、农产加工、水产制造、水产食品等科系,
需修习相关学科达 20 学分以上,并经实习期满成绩及格者才可报考。) |